還原可復原的刪除項目
- 選擇相關工作區,並從側邊欄開啟 Trash(垃圾桶)。
- 找到已刪除的書籤或頁面,檢查詳細資訊與剩餘保留時間。
- 如果書籤原本的頁面已不存在,請先選擇另一個頁面,再按 Restore(還原)。還原已刪除的頁面時,也會帶回其中的書籤;完成後請檢查還原位置。
- 如果編輯或容量限制阻止還原,請閱讀訊息,先處理限制再重試。
放大截圖保留期限依刪除當下的方案決定
新加入垃圾桶的項目,在 Free 方案下保留 3 天,Pro 方案下保留 30 天。到期時間會在刪除當下設定。資料載入或變更時,過期項目會被永久移除;不要把目前顯示的清單當成無限期備份。
如果項目已經不在垃圾桶
請確認工作區,以及當時是否執行了永久刪除。如果保留期限已過,較早匯出的工作區或自動備份可能仍有刪除前的書籤。取代目前資料之前,請先檢查備份日期與還原範圍。